中新山西网4月6日电 严禁着检察制服在娱乐丶洗浴场所活动丶严禁公车私用……2日,记者从山西省检察院了解到,为了规范检察干警行为,我省检察机关制定了十条铁规。违反有关规定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十条铁规包括:严禁制造丶传播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上班迟到丶早退;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丶下棋,在电脑上玩游戏丶看电影丶上网聊天丶炒股;严禁工作时间串岗丶闲聊或用办公电话聊天;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占用外单位及其人员的交通丶通讯工具;严禁着检察制服(警服)在娱乐丶洗浴场所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丶使用警车;严禁打探丶泄露案情,接受案件关系人财物丶宴请及其它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对来检察机关办事或上访的群众采取冷漠丶生硬丶蛮横丶推诿态度。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较重的,停职检查丶离岗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分管丶主管领导对上述违纪违法人员失管失察丶隐瞒不报丶包庇袒护的,追究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