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西网2月28日电 近年来省城金融行业大案要案频发,给国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广大群众深受其害的状况。2月27日,市公安局在省城打击金融犯罪丶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会上披露,市公安局和省城各大金融管理机构决定建立统一联动的防范金融犯罪工作机制,采取案前防范丶案中打击丶案后服务的一条龙模式,从根本上遏制我市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犯罪多发的势头。
案值巨大 数量剧增
据统计,自2004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办理金融犯罪案件达200余起,发案类型主要有票据诈骗丶贷款诈骗丶违规放贷和信用卡诈骗等,涉案总金额达数十亿元,其中涉案金额上亿元的案件就有十余起,如“7·28”金融大案,涉案金额就高达十几亿元,“龙湖易居”特大诈骗案,涉案金额也高达十多亿元。2004年至今,公安机关已打击处理金融犯罪200多人,其中刑拘185人丶逮捕134人。
内外勾结 共同犯罪
在我市公安机关侦办的金融犯罪案件中,基层金融单位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人员独立或参与作案占了很大的比例。除违法发放贷款等与银行职务有关的犯罪外,贷款诈骗丶金融票证类诈骗犯罪案件也大多与金融单位人员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有关。此类犯罪还经常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贪污丶受贿丶挪用公款丶玩忽职守丶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交织在一起,案中有案,案外有案,错综复杂。如我市某国有银行支行行长邵某丶樊某丶祝某与太原市新型建筑结构公司法人朱某内外勾结,利用假印鉴卡诈骗银行1.5亿元的特大案件;某国有银行并州支行分理处主任乔某与太原市隆天圣利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法人田某丶社会无业人员王某内外勾结,利用假印鉴卡诈骗山西智信网络有限公司2490万元存款案件,都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追逃追赃 难度极大
2004年以来,全市金融犯罪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达到十多亿元。一些特大金融犯罪案件跨国(境)丶跨区域作案,资金转移复杂,往往是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犯罪分子一旦得手,便把巨额资金转往境外,或者携款潜逃。案件发生后,给公安机关留下的是“人去楼空”的局面,公安机关往往多年无法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巨额款项难以追缴。特别是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受骗人数众多,且多为低收入丶低文化程度的普通群众,这些人往往是把自己多年来辛苦攒下的积蓄甚至是失业救济金丶养老金投进去,一旦犯罪分子携款潜逃或资金链“崩盘”,会使这些群众血本无归,生活陷入困境,社会危害极为严重。如我市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众奥”案件丶“3058”案件等,都是如此。
案前防范 案中打击
为彻底改变我市金融犯罪大要案件频发的局面,我市公安机关和各金融单位决定建立省城打击防范金融犯罪工作联席制度,形成“案前防范→案中打击→案后服务”的一条龙工作模式,努力实现“压发案丶控大案丶损失少丶秩序好”的目标。
在案前防范方面,公安机关将在金融丶证券丶保险等重点部门建立工作关系,对房地产业丶汽车销售业等经济犯罪相对集中的重点领域实施监控,提升预防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动性;二是要求各金融部门尽可能地配备先进的防假丶辨假丶识假专用设备,改变靠人识假丶辨假的现状;三是与各大金融部门之间建立联络机制建设,定期分析金融犯罪动向,交换金融犯罪线索,实现情报信息的快速转递,做到早发现丶早报告丶早查处;四是强化对不良用户监控的各项工作,对实施金融诈骗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和单位,建议由银监局牵头,切实加强监控,实行超前应对;五是及时向社会发布涉众型金融犯罪的警情通报,努力提高全社会预防金融犯罪的能力。
在案件打击方面,一是要加强公安机关与涉案金融单位的协作,在提供金融丶证券丶期货等专业知识咨询丶固定涉案证据丶追查赃款去向丶追缴涉案财物等方面沟通好丶配合好;二是要加强公安机关同检法机关的协作和配合,提高办案效率和能力,加快办案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