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西网1月5日电 在国家商务部最新公布的2008年全国55家获得焦炭出口资质的企业名单中,作为全国最大的焦炭生产省份,山西有21家从事焦炭生产和贸易的企业获得出口资质。这是记者昨天从省焦化协会了解到的。
这些企业分别是山西明迈特丶山西大典丶山西中巴丶山西大晋国际丶山西省天利丶山西中瑞丶山西远翔丶山西省晋康丶山西安泰丶山西中吕丶孝义市金晖丶山西大土河丶孝义市金岩电力丶山西鑫升丶山西通洲丶山西焦化丶山西三联正丰丶山西焦炭集团国际贸易丶孝义市金达丶山西太兴和山西茂胜等。
山西省对于申报2008年焦炭出口配额的生产企业,要求2006年焦炭出口供货数量在25万吨以上,或者近三年每年焦炭出口数量在20万吨以上。对于流通企业,要求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三年每年焦炭出口数量在20万吨以上,或具有内贸经营范围,且2004年到2006年,年均出口供货在40万吨以上。省商务厅要求,申请出口配额,企业还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养老丶失业丶医疗丶工伤丶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由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焦炭出口,国家将对焦炭出口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凡出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丶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一经核实,将收回其当年焦炭出口配额丶暂停直至取消其当年度出口配额申领资格。